酒后特意不敢開車,騎個電動車或者共享單車可以不?會不會也被交警抓到當酒駕處理?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公安交警來一波普法。
五指山公安交警9月6日日在五指山市河北東路開展整治酒駕“百日行動”時,查獲兩名醉酒騎共享單車的男子。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員韋某呼氣式酒精濃度已達110mg/100mL、梁某呼氣式酒精濃度已達136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民警隨即將其控制起來。
但被控制起來的兩人表示很疑惑,也坦承確實喝了酒,但想著共享單車不是機動車就算喝酒了騎也不會被交警查,于是在路邊掃碼就騎了出來,騎行經過交警檢查卡點也放心大膽的穿過檢查點,被執勤民警攔下也是一臉茫然。
五指山公安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符合國標的電動車或者共享單車均為非機動車,但酒后駕駛非機動車同樣違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的處50元罰款。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騎行的是超標電動車,一旦出現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到,也會按照酒駕處理。記者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