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土地越來越值錢,有關土地糾紛的問題也頻頻發生。近日,廣西桂林栗木鎮江家屯與合家壩屯村民因土地糾紛兩村村民互射煙花,那具體是怎么回事?最后怎么處理的呢?
一、因土地糾紛兩村村民互射煙花!具體是怎么回事?
10月8日,廣西桂林栗木鎮江家屯與合家壩屯村民發生沖突,現場聚集40多名村民,雙方手持棍棒頭戴頭盔互射煙花,并向對方投擲硬物,現場煙霧彌漫,警方出動多輛警車將沖突村民分隔開。據栗木鎮政府通報,雙方因土地糾紛引發沖突,經現場調解后各自散去,無人員受傷。
二、最后怎么處理的?
官方:兩村將開會協商。
事發地是廣西桂林栗木鎮,事情發生之后,栗木鎮政府通報了此事,上宅江家屯和大合合家大屯村的村民因為土地的問題發生了糾紛,當時雙方一共聚集了共40多名村民,隨后雙方便爆發了沖突,經過民警到達現場進行調解,雙方關于土地糾紛的問題會在村民會開會協商處理。
現在農村的土地基本上都是緊鄰著的,有時候確實會因為土地的問題發生一些矛盾,其實誰多占一點,誰少占一點并不重要,出了問題雙方和平溝通也就是了,沒必要通過這樣的方式去解決,如果說因為采取這樣的方式發生了人身傷亡事件,那后果就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土地糾紛找哪個部門?
農村土地糾紛首先應該找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如果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