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男子程某無證經營牙科診所,曾兩次非法行醫被行政處罰,但仍執迷不悟,繼續在經營的牙科診所“坐堂問診”。近日,樂東法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程某在未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情況下,長期在樂東利國鎮老市場某店鋪內非法經營牙科診所。樂東有關部門曾于2010年5月27日、2013年11月28日依法對程某作出兩次行政處罰。程某被處罰后繼續在原診所內經營牙科診所。今年8月26日,樂東綜合執法局對程某經營的牙科診所再次查封并當場扣押鼓風機、牙科電動空壓機等器械。
法院認為,被告人程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后,再次非法行醫,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