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王晨 程偉杰
督促加強水源地保護區監管,讓老百姓喝上了“放心水”;“亮劍”農業面源污染問題,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推動建立完善監管機制,助力地方名優特農產品保護……
鄉村振興,法治先行。近年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緊盯農村居、食、耕等突出問題,以法治之力保障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為推動鄉村振興注入檢察力量。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依法保護水資源
2023年2月以來,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尼勒克縣人民檢察院“頂冰花開”公益訴訟辦案團隊一直在跟水“打交道”。
飲水安全事關民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保障。辦案團隊用了近一周的時間,對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8個鄉鎮農村集中供水廠等地進行走訪。
水源地、蓄水池、水質抽檢室,檢察官一一查看,核實是否存在排污、采砂、傾倒垃圾行為,水源地保護區界標、警示標志、圍網設立是否規范,了解供排水水質檢驗流程、檢驗標準等。
針對現場發現的問題,檢察官及時向相關行政部門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聯合供水單位對水源地保護區巡查監管,加強水源地保護,加強水質檢驗人員專業培訓,加強對飲用水水質監測,完善飲用水污染預警和應急保障體系,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人類緣水而居,鄉村因水而興、因水而美。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水資源保護尤為重要。
“不能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放養畜禽,不要在水域邊清洗衣物、車輛和農作物,發現有污染水源的現象要及時勸阻或撥打12309檢察服務熱線舉報。”2月23日,阿勒泰地區吉木乃縣人民檢察院駐薩吾爾冰川檢察官工作室檢察官向吉木乃鎮烏拉斯特村村民開展法治宣傳活動。
當日,檢察官工作室在烏拉斯特村揭牌。這個工作室的主要職責,就是守護吉木乃冰川水源,助力鄉村振興。
吉木乃縣人民檢察院選派兩名檢察官、兩名書記員常駐工作室,并聘請吉木乃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負責人為特邀檢察官助理,建立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常態化開展冰川水域環境保護,保障飲用水源地安全。
冰川與常年積雪資源及冰雪融水是新疆賴以發展的重要水資源,是新疆獨特的綠洲經濟與社會存續發展的命脈。
2月1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檢察院與烏魯木齊市烏魯木齊縣、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人民檢察院聯合會簽《關于加強公益訴訟協作共同促進天山“一號冰川”保護工作的意見》。
“三地檢察機關將綜合運用12309服務熱線、相關信息平臺和開展專項活動等,摸排涉及新疆天山一號冰川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和靜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牛靜說。
督促治理“白色污染”
隨著天氣轉暖,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碩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籌劃起農用地膜“白色污染”治理的回訪工作。
春耕備耕時節,容易產生農用地膜殘留問題,造成農業面源性污染。
自2021年起,和碩縣人民檢察院便啟動了殘留農用地膜回收處置專項監督,針對農村田間地頭、防護林帶散落大量殘留農用地膜,部分農民耕地時將地膜直接埋入農田土壤等問題,向相關行政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合力治理殘留農用地膜污染,共同保護農業生產環境和農業生態環境。
相關行政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各鄉鎮大力宣傳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意義,引導群眾主動支持參與廢舊地膜治理,保持農業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社會公眾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我們將繼續做好‘回頭看’工作,針對農業面源性污染依法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為縣域農業農村環境改善貢獻檢察力量。”和碩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王永表示。
近年來,新疆各級檢察機關緊盯農村生活垃圾亂堆亂放、農業面源性污染、鄉鎮污水排放等問題,持續加大公益訴訟力度,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人民檢察院緊盯轄區某處山腳下堆積的大量農用廢棄殘膜,監督相關行政部門按照環保規定,將200余噸農用殘膜清運至指定場所處置。
隨意丟棄農藥包裝廢棄物不僅影響生態環境,殘留污染進入生態鏈后,對環境生物和人類健康也存在隱患。阿克蘇地區沙雅縣人民檢察院開展“農業廢棄物回收處理”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針對發現的農業廢棄物隨意丟棄問題,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確保農藥包裝廢棄物得到有效回收和集中處置。
提升地理標志保護水平
自2022年7月起,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薩爾縣白皮大蒜有了自己的logo。
飽滿的外形及內部“翡翠脂玉”狀的蒜瓣,讓logo形態更具象,增強品牌識別度及傳播度。
推動這張“身份證”加速“出爐”的,是一份檢察建議書。
吉木薩爾白皮大蒜辛辣多汁、大蒜素含量高,于2016年3月正式登記為地理標志農產品,與上海嘉定蒜、江蘇太倉蒜、山東蒜并稱“中國四大名蒜”。
每年8月,是吉木薩爾白皮大蒜的收獲季節,但是從5月開始,在吉木薩爾縣和相鄰縣市的農貿市場,出現很多商販,謊稱其出售的大蒜是當年的吉木薩爾白皮大蒜,與該品種大蒜收獲時令不符。
2022年5月,吉木薩爾縣檢察院立案調查,發現不少商戶借著吉木薩爾白皮大蒜的名義,銷售非吉木薩爾縣產地種植的大蒜,提升銷量。
檢察官發現,當地地理標志農產品主管單位既未對產品包裝、流通、質量檢測等事項制定明確的標準,也未定期對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地域范圍、標志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導致銷售假冒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行為長期監管缺位,侵害了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者的知識產權及消費者的知情權,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隨后,吉木薩爾縣檢察院向相關行政部門公開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制定相關標準、管理規范,統一品牌形象,加強對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和專用標志的使用,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切實做好吉木薩爾白皮大蒜保護工作。
當地行政部門收到檢察建議書后,就規范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包裝標識、流通場地等問題召開專門會議,并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要求商販在指定的大蒜市場交易,禁止對大蒜產地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地理標志是重要的知識產權類型,是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的有效載體。加強品牌建設,能提高名優特農產品的知名度和輻射力,能有效帶動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
阿克蘇蘋果、阿克蘇紅棗、阿克蘇核桃和柯坪恰瑪古均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為加強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保護,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克蘇分院與阿克蘇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和草原局以及當地相關產品協會溝通聯系,摸排了解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保護現狀,計劃建立健全協作保護機制,凝聚保護合力。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克蘇分院公益訴訟檢察部負責人宋曉玲說:“我們將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相關部門建立完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監管機制,維護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為助力鄉村振興、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