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招聘工作的于某從北京某人力資源公司離職后,借用前同事賬號下載了原公司資源庫中的1.3萬余份簡歷,并將部分簡歷出售給他人,非法獲利1.6萬余元。
近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對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認定于某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拘役6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1.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同時須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公民個人信息損失共計1.6萬余元。
《法治日報》記者從庭審現場了解到,于某與孫某此前在北京某人力資源公司任職,該公司職員均使用某通信軟件辦公,軟件內含有公司的個人簡歷資源庫。2022年5月末,于某離職,公司將其通信軟件賬戶注銷。為尋找新工作,于某開始準備個人簡歷,他想參考相關簡歷信息,便向前同事孫某借用其通信軟件賬戶。孫某未曾多想,便將賬號密碼告訴了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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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孫某賬號后,于某見資源庫內個人簡歷可任意下載,便滋生了轉賣個人信息獲利的想法。隨后,于某利用孫某通信軟件賬號,從公司招聘系統內下載了上萬份包含個人信息的簡歷。
受害公司通過后臺日志監測到有人在非工作時間、非工區IP大量下載個人簡歷信息,遂報案,后于某被公安機關查獲。于某向公安機關供述,2022年6月29日至7月15日,他以查看、學習簡歷內容為由,借用前同事孫某辦公軟件賬號,從公司人才庫里下載了大量簡歷,這些簡歷中包含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履歷、教育背景、家庭住址、電話等個人隱私信息,此后他通過將部分簡歷出售給他人的方式,非法獲利16400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于某非法獲取并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且于某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個人信息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據此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4月11日,順義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華女子學院的百余名學生進行了現場旁聽。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違法所得數額、賠償金數額、被告人的量刑情節等”焦點問題,充分舉證、質證,發表了陳述及辯論意見。合議庭休庭合議后,當庭對被告人于某作出上述判決。
“同學們要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同時要充分掌握個人信息安全防護技能,不點擊陌生鏈接,不下載來路不明程序、不轉發有害信息,保護好個人賬號和密碼,防止信息泄露,同時也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妥善處理包含個人信息的繳費單據、快遞單、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避免被惡意利用。”庭審結束后,順義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宋素娟為學生們上了一節普法課,圍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定罪量刑的標準、法律后果等,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進行了深入解讀,并就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審理程序進行了介紹。
學生們紛紛表示,通過此次旁聽庭審,直觀地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法帶來的慘痛教訓,加深了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知識的理解和認識,日后會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本案被告人的此類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個人隱私,被泄露的隱私還容易被進一步用于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侵犯相關信息所有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這一行為在觸犯刑法的同時,也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宋素娟說,判決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保障人民群眾信息安全的決心和力度,也提醒公眾在保護好個人隱私的同時,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不要隨意散播、發布他人的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