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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最高人民法院5月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高質量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典型案例,旨在推進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體化”、促進法律適用統一。
這批典型案例共16件,包括“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撈、收購長江鰻魚苗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等。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齊素介紹,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體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例如,在“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中,被告所銷售的“樂視TV”等品牌的智能電視機,在開機時會自動播放15秒左右的開機廣告,且未在銷售時以顯著的方式向消費者提示或告知存在開機廣告,相關的廣告也不能關閉。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應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為其銷售的帶有開機廣告的智能電視機,在開機廣告播放的同時,提供一鍵關閉功能。
其中,在“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撈、收購長江鰻魚苗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中,人民法院認定,當銷售是非法捕撈的唯一目的,且收購者與非法捕撈者形成了固定的買賣關系時,收購行為誘發了非法捕撈,共同損害了生態資源,收購者應當與捕撈者對共同實施的生態破壞行為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人民法院下大力氣維護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重大金融風險。此次發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涉案標的額高達30多億元,其妥善審結生動展現了人民法院積極建構良好金融生態,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為長三角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下一步,最高法將以《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案例發布工作“一體化”備忘錄》的簽署為契機,對標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領導小組兩次工作會議建立起來的制度機制,立足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定位和功能布局,進一步完善長三角地區法院定期聯合發布典型案例工作機制,大力推進案例工作“一體化”,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區域參考價值的精品案例,形成審判執行的“長三角經驗”,緊緊圍繞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這一重大國家戰略,扎實推進統一法律適用各項工作,為推動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作出人民法院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