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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一起珠寶金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首飾案。閩清縣梅城老林鑫隆珠寶金行因銷售帶有知名品牌商標的首飾,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被責令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2.5萬元。
2022年7月7日,根據舉報線索,福州市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前往閩清縣梅城老林鑫隆珠寶金行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首飾中有1件帶有“BVLGARI”文字商標,3件帶有“H”圖形商標,3件帶有另一圖形商標,上述7件首飾經商標注冊人授權委托打假人鑒定,均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該局遂于當日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從外地某珠寶展銷會購進上述首飾后,放在店內進行銷售。當事人無法提供供貨方資質材料及購進單據等來源證明材料。至案發止,尚未售出即被查獲。本案非法經營額為16070元。
2022年8月22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對閩清縣梅城老林鑫隆珠寶金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首飾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該珠寶金行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上述涉案首飾,罰款2.5萬元。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此案涉及的商標均為外國知名品牌,作為一種商業標示,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在市場競爭中發揮著識別來源、品質保障、宣傳競爭等功能。此案的查處,對相關珠寶經營者起到震懾作用,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從流通環節減少相關的商標侵權行為,為建立公平有序市場秩序起到推動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