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草案)》(下稱草案)。草案提出,建立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議事協調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的重大事項。
北京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介紹,草案共5章33條,分為總則、保護措施、傳承和利用、法律責任、附則。
維護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真實性、完整性
草案提出,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對象包括三個部分:
一是分布于鐘樓、鼓樓到永定門城樓的傳統城市軸線以及緊鄰其左右兩側、富有層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歷史道路、橋梁及其遺址。
二是承載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價值的遺產環境構成要素。
三是在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以其突出普遍價值為基礎,堅持統一規劃、統籌管理、整體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維護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
建立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草案對標國際公約關于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要求,提升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層次和水平。
為了加強對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北京市擬建立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議事協調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重大事項。
草案提出,北京市政府確定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具體統籌遺產的日常保護、監測、研究、展示等工作。
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對象的管理、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保護責任,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共同做好保護工作。
建立完善遺產保護公眾參與機制
草案提出,遺產保護對象管理、使用單位應當積極開展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價值發掘、闡釋和傳播活動,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的尊重和保護意識。
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區域內的居民對遺產保護情況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要建立與保護區域內居民的日常溝通機制,聽取對遺產保護與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草案還鼓勵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開展研究、舉辦活動、宣傳政策、捐助資金、提供場所、提供服務等方式,參與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利用。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辦公室主任劉玉芳表示,目前,中軸線的立法、申遺文本的編撰和專項保護規劃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進,由于申遺文本和保護規劃都尚在研究修改階段,中軸線的構成要素有可能還會根據申遺工作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調整。
劉玉芳建議,可以考慮在法規出臺前,同步關注申遺文本和專項保護規劃的修改情況,進一步完善關于保護對象的相關內容。(陳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