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商務廳公布《海南省加油站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到,加快傳統加油站向綜合能源補給站轉型升級,完善我省機動車能源補給基礎設施建設。
新能源汽車能源補給設施配套存短板
根據《規劃》提出的規劃目標,到2025年,我省成品油零售分銷服務體系達到規劃科學、布局合理、服務到位的加油站(綜合能源補給站)建設服務發展目標。到2035年,全省加油站行業實現向新能源補給為主導的綜合能源補給站轉型,綜合能源補給站網點布局更加合理,服務設施、服務水平居國內領先水平。
《規劃》指出,“十三五”期間我省大力推廣清潔能源汽車,截至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6.4萬輛。但高速公路服務區、環島旅游公路充換電設施還沒有實現全覆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要求、經濟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能源補給站點建設速度慢、覆蓋率低、利用率低、服務功能少等問題。
清潔能源汽車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長,但全省能實現加油加氣合建站、加油充電合建站等復合功能加油站數量偏少,且主要集中在海口市、三亞市及高速公路服務區,新能源汽車能源補給設施配套存在短板。
支持現有加油站建設新能源汽車服務設施
根據推廣應用需求預測及現狀發展趨勢,2025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約為50萬輛。基于新能源汽車的增長趨勢,《規劃》提出,支持新建和符合條件的現有加油站建設新能源汽車服務設施(如加氣、加氫、充電等綠色清潔能源設施),“十四五”全省綜合能源補給站占比將達到40%。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提升加油站服務功能和服務質量,增加非油品消費服務功能,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
按照建議,保留城市城區內符合布局標準、現狀規模較小且無升級改造條件的加油站,后期有條件可逐步升級改造為綜合能源補給站;遠期至2035年,仍沒有改造升級為綜合能源補給站點的,關停撤銷或遷建為綜合能源補給站。城市建成區、高速公路、國省道、鄉鎮等具備改造升級條件的加油站,逐步升級為綜合能源補給站,目標改造升級現有站點250座。
原則上新建遷建加油站應同步規劃建設2種以上新能源補給功能的綜合能源補給站。城市建成區以加油和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為主,城鄉結合部、交通樞紐、高速公路、環島旅游公路原則上規劃建設綜合能源補給站,2021年實現全省高速公路充電設施全覆蓋。其它新建遷建加油站應同步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環島旅游公路將建40座綜合能源補給站
對于布局標準及要求,《規劃》提出,優化規范“十四五”加油站布局,按照國家公路加油站間距設置標準,對間距過密的現有加油站進行優化調整。間距在500-800米的城區加油站原則上不再辦理加油站改擴建審批,間距500米以下的城區加油站不再辦理加油站改擴建審批,國道、省道間距不符合間距最低要求的原則上通過調整遷建優化,具體由市縣政府根據實際需求淘汰刪減至符合間距規定要求。
其中,高速公路每對服務區配套建設2座綜合能源補給站;環島旅游公路主線約1009公里,規劃設置40處旅游公路驛站,配套建設40座綜合能源補給站。(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