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通過裁執銜接機制,快審快執了一起虛構低價殯葬項目對老人實施詐騙的案件,為26名被害老人挽回損失36萬余元。
金某某于2017年3月至11月期間,虛構可以低價購買蘇州市吳中區某公墓墓穴的事實,并以繳納墓穴購買款為由,騙得被害人馬某某等26名老人的錢款合計65.6萬余元。事后,馬某某等人多次催促交付墓穴證書等,金某某又委托他人偽造“蘇州市吳中區某公墓”印章并加蓋于偽造的收據和墓穴證書上,用于掩蓋騙局。
2018年11月,老人們持金某某提供的墓穴證書至某公墓現場查看時,被該公墓工作人員發現該證書及印章系偽造,遂案發。2019年1月,金某某迫于壓力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吳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金某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又偽造企業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企業印章罪。法院對其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7.2萬元,責令金某某退賠贓款給相關被害人。判決后,檢察機關未提起抗訴,被告人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目前已生效。(通訊員 李逍遙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