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月2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潘倩)日前,福建省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
在評審認定方面,《方法》明確由省人民政府傳統工藝美術主管部門確定相關評審認定機構承擔評審認定工作,要求評審認定機構制定評審認定管理細則、組建評審專家庫,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對評審認定機構承擔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珍品等評審具體工作進行規范,對評審認定工作的申請對象、申請條件、公示時間等具體程序進行規范,壓縮評審認定機構的自由操作空間。
針對工藝美術相關產業專業人才斷層、技藝傳承斷代等問題,《辦法》提出,省政府傳統工藝美術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省工藝美術珍品造冊登記、建立檔案,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征集、收藏、保護、展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解決機制,提供維權援助,加強工藝美術知識產權保護。
為了促進福建省工藝美術產業發展,《辦法》明確了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支持產業基地開發和特色區域建設,支持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進行技術改造,規劃培育交流交易平臺,將傳統工藝美術產業與文化旅游發展相結合促進,加強宣傳等促進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