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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近日,省政府發出通告,決定自1月14日至3月在全省開展冬春季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組織對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石油化工企業、文博單位以及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學校、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持續深化暢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通告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因地制宜開展區域性、領域性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重點加強電焊氣割等動火作業管理,緊盯建筑防火條件、用火用電、易燃可燃裝修裝飾、電氣線路、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方面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推動提升消防安全本質水平。
要加強客運車站、港口、碼頭及交通工具等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監督管理;要督促施工單位強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嚴禁臨時建筑占用消防車道、采用彩鋼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要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嚴禁在建筑內的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和充電,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梯入戶,及時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和障礙物。
同時,要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責任,重點組織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群租屋、老舊小區、沿街門店、電動自行車等消防安全基礎薄弱環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組織開展電氣線路排查,開展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安全自查,落實神龕供奉、祠堂祭祀時火源隔離措施,在指定區域售賣、燃放煙花爆竹。
此外,要針對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使用、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并組織演練,確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娛樂場所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含冷焰火)、違規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鎖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損壞消防設施設備,禁止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記者 何祖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