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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通知,明確從2023年至2025年,延續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按照“改善者受益 惡化者賠償”原則,推動流域范圍的市、縣(區)持續改善水質。
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將流域范圍內所有市縣納入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投入責任共同體,在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基礎上,補償分配向上游和欠發達地區傾斜,以調動上游治理積極性。
據介紹,補償資金由市縣統籌安排,優先用于支持國家和省里確定的碧水攻堅戰重點任務,并新增了美麗河湖及生態緩沖帶建設、縣級城市及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等支持方向。(記者 羅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