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和推進醫護人員職業暴露防護立法,廈門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前日,《廈門經濟特區醫療衛生人員職業暴露防護若干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在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及廈門司法行政網公布,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意見,意見征求截至2022年5月8日。
根據草案第二條,醫療衛生人員職業暴露(以下簡稱“職業暴露”),是指醫療衛生人員在工作中因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可能引起疾病、死亡或者其他人身損害的情形,包括感染性職業暴露、化學性職業暴露、放射性職業暴露等。
在職業暴露預防方面,草案對醫務人員工作環境、防護培訓、免疫接種、健康體檢、保險等方面做出規定。例如,草案第七條對防護用品、器具做出要求: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不同崗位風險級別、不同病原體傳播途徑確定的防護類別,為醫療衛生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服、防護口罩、防護面屏、全面性呼吸防護器等防護用品和安全型針具、安全型輸注器等器具。
在職業暴露處置和醫務人員責任義務方面,草案對人員派遣、設置應急處置預案等方面做出規定。例如,第十二條對傳染病報告做出要求: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確定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承擔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的報告工作;發現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后,應當及時報告。醫療衛生人員發現存在傳染危害的新型病例,有權直接向市、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告,并建議所在醫療衛生機構采取更高級別的防護措施。
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廈門市湖里區金山西路1號廈門市司法局立法處(郵政編碼36100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廈門經濟特區醫療衛生人員職業暴露防護若干規定》立法建議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fgqs@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