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海南電商平臺禁塑新聞發布會在海口召開,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等相關部門通報了我省禁塑工作突出問題整治的進展情況,并發布了《關于推動海南省電商平臺禁塑的若干措施》,將通過正面激勵與負面懲戒相結合,形成獎懲結合、協同共治的工作機制。
加強源頭治理
自今年4月我省開展禁塑工作突出問題整治以來,整體推進了港口物流輸入、郵政快遞輸入和電商平臺輸入等3種主要渠道的禁塑工作,其中電商平臺為禁塑源頭治理的難點。
為有效監管電商平臺違規塑料制品交易行為,我省今年4月提出了電商平臺需落實禁塑的基本要求,并于5月發布平臺禁塑倡議,現場與省內6家電商平臺代表簽署禁塑承諾書。經過半年多的實踐和摸索后,為進一步加強和提升電商平臺落實禁塑工作的監督力度、第三方平臺的落實力度、電商自身積極性等,《措施》應運而生。
《措施》從源頭管控、違法懲戒、社會監督、獎勵推動、常態管控、氛圍營造等6個方面制定了15項內容,涵蓋電商平臺禁塑的各個環節。在首要關鍵的源頭管控方面,《措施》要求第三方電商平臺、外賣、社區團購平臺制定相關禁塑規則,限制商家的銷售行為,并推動國內快遞企業執行我省禁塑規定,停止攬收禁塑名錄內塑料制品郵寄到海南,積極引導各大電商平臺為海南發展做出貢獻。
堅持獎懲并舉
抓好“禁塑”全鏈條管理,需從多方面協同發力。《措施》明確了綜合執法的倉儲、運輸、銷售、使用等4個重點環節,以及違規、違法的3條懲戒措施。在這一過程中,電商平臺、物流快遞企業對服務商家有監督責任,行政主管部門對電商平臺禁塑有監管職能。
在社會監督方面,我省將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規案件,接受社會監督,并制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動員社會監督。“目前經營塑料制品的電商平臺絕大部分在省外,要求電商平臺主動承擔配合海南禁塑的道德義務,是企業彰顯社會責任的一種表現,制定本條規定主要是為了喚起全社會的環保意識。”海南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我省還形成了禁塑工作激勵機制,主要強調“獎勵推動”。同時加強檢查督導,建立常態化的督導評估機制、網上巡查機制,以及政企溝通聯絡機制;加強宣傳推動,營造禁塑良好氛圍。
“此次發布的《措施》將有效杜絕海南省禁塑名錄內一次性塑料制品通過電商平臺渠道流向我省,作為禁塑工作的主要參與者,電商平臺應該且必須參與到包括禁塑在內的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工作中來,和海南社會一道從綠色消費模式和生態環境改善中獲得回報。”海南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說。 (陳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