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還會帶來空氣和噪聲等環境污染問題。為確保廣大市民度過一個綠色、歡樂、祥和的春節,市公安局提醒,根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和各區人民政府通告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為更好地宣傳禁燃禁放,市公安局制作了相關公益宣傳片,并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音樂、鮮花、書畫等安全、環保和低碳的方式歡度新春佳節;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微信、微博、短視頻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的新理念,弘揚正能量。(記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