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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強國有資本,能更好服務國計民生。近日,《順德區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印發。其中,國有獨資企業利潤上繳比例由原來的0至20%,調整為30%。
2012年,順德曾經印發了《順德區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辦法》,規定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對象僅為區國資辦。隨著順德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逐步完善,國有企業職能和分工進一步明晰,納入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對象已不限區國資辦一家,所有符合條件的區屬國有企業主管部門都應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范疇。利潤上繳比例、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比例、主要支出投向也需要進一步調整完善。
根據《辦法》,順德區級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上交國家的稅后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以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反映的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基礎,在抵扣以前年度虧損和計提法定公積金后,按30%的比例上交。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股利、股息收入,國有資本產權轉讓收入、清算收入則按100%上交。
順德區屬國有企業必須按時足額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對欠交國有資本收益的,由區屬國有企業主管部門監督催交;因特殊情況延遲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的,需提前向區財政局申請延期,按區財政局的批復執行。凡拖欠、挪用、截留及私分國有資本收益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等處理,并在經營業績考核時作相應處理。
《辦法》還明確,根據國有資本經營需要以及產業發展規劃、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以及國有企業發展要求,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除了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原則上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應為30%)和補充社會保障基金外,主要包括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
順德各鎮(街道)也管理了一批國有企業。《辦法》還明確,各鎮(街道)可參照《辦法》執行或制定該轄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辦法。
【南方日報記者】熊程
【作者】 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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