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2022年4月,紅星新聞報道了烏拉特后旗紫金礦業公司被信訪舉報無證、越界開采255萬噸,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已交辦當地辦理一事,目前有了最新進展。內蒙古烏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判處烏拉特后旗紫金礦業犯非法采礦罪,沒收違法所得46082.09萬元,并處罰金1500萬元,共計罰沒約4.76億元。(相關報道:紫金礦業內蒙古礦山盜采風波: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交辦案件,當地查實其無證、越界開采255萬噸)
資料配圖 圖據視覺中國
1月4日晚,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比例為95%的控股子公司烏拉特后旗紫金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烏后紫金”)于2023年1月3日收到烏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烏后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編號為(2022)內0825刑初91號】。
紫金礦業公告稱,烏后紫金于2013年8月至2020年期間,在已取得烏拉特后旗東升廟三貴口北礦段探礦許可證但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以探代采的方式,在烏拉特后旗東升廟三貴口北礦段進行巷道掘進及礦石采挖,涉案礦石價值共計46082.09萬元(指人民幣,幣種下同)。烏后紫金及7名相關人員因涉嫌非法采礦罪被烏拉特后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22年12月31日,本案由烏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審理。
依據《刑事判決書》,烏后紫金犯非法采礦罪,沒收違法所得46082.09萬元,并處罰金1500萬元,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繳納;其余7名相關人員因犯非法采礦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不等,并處罰金20萬元至6萬元不等。本案所涉7名相關人員均非上市公司層面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管人員。
公告截圖
紫金礦業表示,本判決的執行將影響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金額為45202.99萬元,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0.64%。
紫金礦業稱,經核實,烏后紫金東升廟三貴口南北礦段為同一礦體,2012年申報南北兩個礦段合一的采礦權,因北礦段勘探程度較低,只取得了南礦段采礦權;烏后紫金隨后進行補勘并于2013年9月獲得資源儲量備案,之后交納了有關價款并多次申報采礦權。因礦業政策及人為等多種因素,北礦段一直沒有取得采礦權,加上烏后紫金相關人員法規意識淡薄,是造成該項目長期無證開采的主要原因。公司已責成烏后紫金深刻吸取教訓,認真反思檢討和改進工作,增強依法合規意識,進一步加強與當地有關部門溝通,盡快完善相關權證手續。本次訴訟判決結果為一審判決,在違法金額認定上,公司對司法機關未吸納烏后紫金辯護意見表示遺憾。如該訴訟事項有新的進展情況,公司將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