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臨洮縣政府新聞辦的通報
紅星新聞記者|李文滔 孫釗
(資料圖片)
編輯|王禾 責任編輯丨魏孔明
2021年8月16日,甘肅臨洮縣洮陽鎮發生一起2死1傷刑事案件。據悉,死傷人員均為未成年人,行兇者張某某為鄉鎮工作人員。
2023年2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王先生處獲悉,該案于今日上午在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某某被檢方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張某某辯稱工作壓力太大、父母管教太嚴致其殺人”,該案未當庭宣判。
王先生稱,他13歲的女兒菁菁,是在去圖書館的路上被張某某從背后捅傷身亡的,“女兒身中28刀,我與他無冤無仇,為何他要如此殘忍。希望法院判處張某某死刑。”
據悉,除對張某某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外,王先生還將洮陽鎮政府和小區物業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二和被告三,認為洮陽鎮對公職人員管理疏忽負有連帶責任,物業未能保障業主安全。但兩被告不同意調解,稱沒有責任。
9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洮陽鎮相關負責人員電話,但均被掛斷。臨洮縣官方人士表示,一切結果以法院最終判決為準,暫時不便回應。
王先生女兒的死亡鑒定意見書
行兇者辯稱:
工作不順心,父母管教太嚴
據臨洮縣政府新聞辦此前通報,2021年8月16日13時30分許,臨洮縣洮陽鎮發生致2人死亡、1人受傷的刑事案件。案發后,臨洮縣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抓獲并刑拘。
王先生的菁菁是受害者之一,歿年13歲。事發當日,她和兩個同學相約去臨洮縣圖書館三館看書,三人約好在圖書館門口見。王先生回憶,自己家小區距離圖書館只有1公里左右,女兒跟媽媽說要去圖書館后,于當日下午1點半左右出門。
當日14時51分,王先生妻子接到女兒出事的消息。事后王先生了解到,當天約13時40分,女兒出小區后到附近的超市買奶茶,一個男子突然從背后向她連捅多刀,女兒被送醫后經搶救不治身亡。而在當日早些時候,嫌犯還持刀傷害了另外兩個孩子。
王先生提供的死亡鑒定書顯示,菁菁的死亡原因為“符合銳器作用致心臟破裂死亡。”另外兩名受害者身體也多處受傷。
據悉,行兇者張某某系臨洮縣洮陽鎮政府工作人員,時年32歲,2014年開始參加工作。另有網傳消息顯示,張某某疑患有精神疾病。
這一點獲得臨洮縣公安局證實。警方作出的鑒定意見顯示,張某某患抑郁癥,案發時處于發病期;張某某對本案應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王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日開庭審理時,他曾當面質問張某某為何要殺害自己的女兒,“張某某說是工作壓力大、不順心,父母對他的管教太嚴導致他殺人的。”
張某某的精神鑒定意見
家屬起訴鎮政府和物業
對方不同意調解
此次庭審前,王先生向法院提交了附帶民事起訴狀,將張某某、洮陽鎮政府、小區物業公司列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
訴狀顯示,王先生請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張某某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并處以極刑;判決三被告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122.8萬元。
王先生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系臨洮縣洮陽鎮政府工作人員,且在正常上班期間因政府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因為人的情緒是長期形成的,不可能一下形成,一個人如果有精神疾病,就應該早早干預治療。因此,洮陽鎮政府對公職人員管理疏忽負連帶責任。”
王先生還稱,事發地位于小區祥瑞超市,物業要保障小區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對孩子的死亡負有一定責任,依法應當賠償。
不過在今日開庭審理時,被告二及被告三均不同意調解。“他們認為自己沒有責任,”王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庭審時他質問洮陽鎮政府工作人員,事發當天張某某是否請假,“對方回答說不清楚。”
“他們說張某某在2021年7月底就有自殺傾向了。我問他們,在7月底到8月16日這段時間內,有沒有發現張某某有異常行為,他們說沒有,正常著呢。”王先生稱,他追問對方人正常為何要殺人,“他們(洮陽鎮政府工作人員)就不說話了。”
2月9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洮陽鎮相關負責人員電話,但均被掛斷。臨洮縣官方人士表示,一切結果以法院最終判決為準,暫時不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