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的一天早上,寧波市民王先生準備開自己的林肯車去上班,在打開車門時,他發現自己的愛車被人用硬物劃傷了,在車門把手處,還插有一張紙條。紙條的大意說,他劃傷車是故意的,因爸爸住院想跟車主借5萬元,如果車主不借,下次會弄得更嚴重……
王先生發現車輛被劃傷后,拿起紙條細讀起來。紙條上寫:
叔叔:您好。
我把您的寶貝愛車刮了,我是故意的,因為我現在家里很缺錢,爸爸住院了,家里資金短缺。所以想向您借個5萬元,可以嗎?到時候我會還給您的,謝謝。我可以發誓,我騙你就不得好死……記得到時把錢放在您的車下,把您的聯系方式或者銀行卡號放在一起,謝謝,希望您不要報警,我也是迫不得已的,明年3月份,我會把錢還您的……如果不給我,下次我還會來的,會更嚴重!
紙條上有個“小劉”的落款,同時還寫有一個微信號。
王先生看完紙條也是哭笑不得,立即報了警。巧的是,當天同一派出所共收到了3起這樣的報案。民警一查,上面留的微信號是個沒有被實名認證過的賬號。
不過第二天,留字條的嫌疑人就被警方抓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