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來,秦淮河水位超高,當地一度啟動防汛I級應急響應,秦淮河楊家圩大堤內部卻有多家違建餐廳、酒吧仍在經營,給堤防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目前違建餐廳、酒吧等已經停業、清退,昨日(26日)夜間,施工工人連夜進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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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漫大堤“餐廳”卻正常營業
7月24日10時,秦淮河東山站水位下降至9.97米,仍超警戒水位1.17米。一小時后,江蘇省水利廳變更發布秦淮河洪水黃色預警。
但是記者于7月25日來到秦淮河大堤,卻發現:
盡管上漲的河水已經淹沒了大堤外的親水步道和配套設施,但在河堤的背水面,胡家花園餐廳、悅品1913等高檔餐廳仍然在正常營業。
這些餐廳并不是直接建在大壩之上,而是從壩體的背水面,向內挖了十幾米,在大壩“肚子里”營業。
經此現場測量,有些餐廳的最深處,甚至是已經深入到大壩中線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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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壩挖洞開餐廳?“我們”都不清楚
那么,這些在堤壩“肚子里”營業的餐廳合規合法嗎?是否會對堤壩產生損害?面對這些問題,多部門表示:
“我們”不清楚
大壩的建筑方——
江寧城建集團表示,壩體內的餐廳的確沒有規劃手續,都是2014年建堤壩時的“臨時用房”。但是,為何出租營業長達6年,臨時用房還用混凝土建設,他們也說不清。
規劃部門——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江寧分局在給舉報人回函中,印證了“沒有規劃手續”這一點:秦淮河楊家圩段建設的建筑,沒有查到相關審批信息。
河道的管理部門——
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處回應:堤壩內存在沒“規劃手續”的建筑?“我不清楚。”
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處水政科王科長:“你說飯店肯定有,但它有沒有手續?有沒有規劃?這個我不太清楚。因為不在我管轄范圍里,你去咨詢一下南京水務局。
店鋪店主——
在秦淮河楊家圩大堤已經租了6年門面的某酒吧老板表示,給江寧城建集團交的租金卻在逐年遞增,最近已經到一年四五十萬。而且壩體內經常滲水,“最近沒營業了,因為被水淹過,漏水漏的一塌糊涂,經營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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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派人核實,當地紀委監委介入調查
面對秦淮河水位持續超高、汛情形勢愈發嚴峻、多方含糊不清的回復,水利部7月25日派人核實情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同時,當地紀委監委介入調查,對于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嚴格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當天晚上,水利部相關工作人員趕到楊家圩現場,開始對涉事建筑是否使大堤存在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核查。經初步判斷,現場5處房屋涉及占壓秦淮河堤防,但仍需查閱相關資料、圖紙,進一步勘測后才能得出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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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夜拆除!有法可依
連夜拆除“秦淮河大堤下的違建餐廳”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
《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明確指出,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圍墾湖泊、非法采砂,對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
事實上,我國還有多部法律法規對河道、湖泊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22條規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
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在堤防和護堤地,禁止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對于違反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3
在地方法規方面,《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的防洪堤管理范圍是:秦淮河東山大橋至三汊河段,以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的河道管理線(藍線)為界;東山大橋以上河段(包括句容河和溧水河),背水坡堤腳外三十米。在防洪堤管理范圍內,不得從事建房等活動。
河湖保護非一日之功
防汛防洪是百年大計
推進建立長效機制
才是根治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