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電動車自燃!近日,杭州玉皇山莊附近,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行駛途中突然起火,車上一對父女燒傷嚴重,目前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毫無征兆、瞬間起火,即便是隔著屏幕,我們也能感到這場意外來得突然,甚至讓人感到無力。若沒有路過的眾人當機立斷,一起協作迅速滅火,后果可能更加不堪設想。
為什么又是電動自行車?可能有人會首先聯想到電動自行車的質量問題。不過,據了解,自燃的電動車是在一家品牌電動車門店購買的,連電池也是在門店更換。究竟為何引發自燃,目前事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然而,即便自燃的電動車是掛上3C認證的產品,但從自燃的火勢來看,它在防火阻燃上的設計顯然是存在缺陷的。根據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新國標電動車都需要通過阻燃性測試,達到相關的防火阻燃等關鍵指標才能生產銷售。事故中的電動車品牌是否達標,是否只是偶發事件,若存在“漏網之魚”又如何追責追回,這些問題都需要及時給予公眾回應。
雖然在現實中引發電動車自燃的成因是復雜的,但做到“有效阻燃”應是電動車的質量底線。對此,政企責無旁貸。一方面,各地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規范電動車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尤其是在防火阻燃上,要嚴格按照新國標監管生產,還要盡快淘汰舊國標及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嚴查假冒偽劣的電瓶車產品,不能讓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帶“病”上路。
另一方面,企業要嚴把質量關,除了嚴格按照新國標生產、提高安全系數之外,還應設置兜底保護措施,比如在安全設計上,預計最壞情況的發生,遇突發情況時,自動觸發阻燃等保護機制,盡可能減少對使用者的直接傷害。
(陳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