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舉行的《海口市江東新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生態環境局負責人就《條例》的一些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記者蘇鐘
【關鍵詞綠色理念】
不得引進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項目
據介紹,作為承擔改革創新歷史使命的重要區域,江東新區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優勢,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因此,有必要通過立法在江東新區建立高效的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明確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提出高標準的生態環境質量要求,實現“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為將江東新區打造成生態優良的自貿港園區樣板、加快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根據《條例》,江東新區的開發建設應當落實《海口江東新區總體規劃》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和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藍綠空間占比不低于江東新區規劃面積的百分之七十。要求市政府應當在江東新區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相融合的機制,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實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不得引進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項目。江東新區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劃和清單,嚴格建設項目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關鍵詞低碳環保】
控制碳排放,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條例》鼓勵和支持在江東新區開發利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開展綠色低碳循環技術創新,實施碳排放控制。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當根據有關技術規范,在設計和施工中為太陽能利用提供必備條件。海口市人民政府應當科學規劃建設江東新區綜合能源(集中供冷)站及配套的智慧能源服務平臺,推動能源利用的清潔化、低碳化、高效化。
《條例》提出,應當在江東新區科學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充電、換電場所和設施,引導駐江東新區的單位和居民使用清潔能源車輛。在江東新區運行的公共汽車、景區旅游觀光車應當使用清潔能源車輛。市政府應當促進江東新區裝配式建筑發展,使江東新區新建項目中裝配式建筑占比高于全市占比。江東新區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項目,除因技術原因無法采用的外,應當依法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
【關鍵詞生態保護】
貫通江東新區水系,建設濱水生態休閑景觀和配套設施
根據《條例》,應當加強對生態空間的保護,重點保護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三江濕地公園、北港島海洋公園等核心生態資源,保障江東新區生態系統完整性。應當實行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以退塘還林還濕等方式,對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三江濕地公園、南渡江岸線、邁雅河等進行生態修復。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貫通江東新區水系,連通南渡江與邁雅河、道孟河、南岳溪等河流,建設濱水生態休閑景觀和配套設施,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關鍵詞垃圾分類】
建立城鄉一體生活垃圾管理系統
根據《條例》,應當在江東新區建立城鄉一體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規范設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應當統籌規劃設置江東新區建筑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對建筑垃圾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
【關鍵詞雨污分流】
地表水水質應當優于國家、省對地表水的水質要求
根據《條例》,應當優先保障建設資金,高標準建設江東新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并利用三維可視化等技術手段提升城市地下管網數字化管理水平,實現雨水、污水分流和污水集中處理,推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江東新區農村生活污水可以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納入進行集中處理;未能納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應當就地收集處理,達標排放。應當全面排查江東新區水環境污染源,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向社會公布河湖管理保護相關信息。江東新區地表水的水質應當優于國家、省對地表水的水質要求。
【關鍵詞綠色養殖】
畜禽糞便、污水等養殖廢棄物未處理或處理不達標,不得直接排放
根據《條例》,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單位規范江東新區畜禽散養行為,指導畜禽養殖戶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科學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畜禽糞便、污水等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或者處理不達標,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應當采取措施推動江東新區水產養殖業生產方式轉變,引導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養殖水生態循環利用,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水產養殖尾水應當達標排放。水產養殖連片聚集區應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水產養殖連片聚集區與自然保護區之間應當建設生態過渡帶。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引導使用生物農藥、生物有機肥,降低農藥、化肥、農膜等對環境的污染。
【關鍵詞禁止行為】
禁止非法圍填海等七類行為
1.向水體違法排放水污染物;2.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污泥等建筑垃圾;3.非法砍伐或者毀壞紅樹林;4.炸魚、毒魚、電魚以及在政府規定的禁止區域內垂釣、圍網魚蝦等水生動物;5.非法開采河砂、海砂;6.非法圍填海;7.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關鍵詞違規處罰】
違規行為將面臨“重磅”罰款,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條例》規定,工程施工單位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污泥等建筑垃圾的,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
炸魚、毒魚、電魚以及在政府規定的禁止區域內垂釣、圍網魚蝦等水生動物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百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條例》強調,江東新區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并對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