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西法院平山法庭快速審理了一起七旬老漢因逗狗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
王某和陶某是蘭西縣遠大鎮西崗村農民,二人年近70歲,是前后院住了10多年的鄰居,平時相處很好。2021年7月6日18時許,王某酒后回家經過陶某家院內,挑逗陶某家院內拴著的小狗,小狗撕咬王某,王某遂踢打小狗,陶某出來看見,和王某廝打在一起,王某的臉部和腿部受到擦傷,后王某報案。公安機關將陶某拘留7日,王某在醫院住院33天,后王某訴至蘭西法院平山法庭,要求陶某賠償各種費用2.3萬元。
法庭受案后,經過耐心調解,原告王某和被告陶某達成一致協議:被告當庭給付原告3000賠償款,雙方矛盾成功化解。(李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