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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1月12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物權糾紛案件65萬件、合同糾紛案件2027萬件、人格權糾紛案件33萬件、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案件92萬件、環境資源類案件31萬件。
發布會上,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介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法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標志性立法成果。民法典頒布后,最高法立即對新中國成立以來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釋進行逐一清理,廢止116件,修改111件。按照程序規范、內容合法、注重問題導向的要求,遵循堅持“小而精”、不搞“大而全”的思路開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釋的制定,立足統一正確實施民法典的目標,嚴格確保司法解釋與民法典保持高度一致,在廣泛征求、充分吸收立法機關和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時間效力解釋、擔保制度解釋、總則編解釋、人臉識別解釋、生態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解釋等共計19件司法解釋。
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匯聚的全國案件文書數據進行的檢索統計顯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適用民法典英烈保護條款的一審裁判文書數量達679件,居住權為772件,好意同乘為2478件,人民群眾對民法典的新期待新要求得到滿足。
劉貴祥表示,把民法典貫徹好、施行好是一項長期性的戰略任務,唯有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才能使中國民法典在世界法治文明的長河中熠熠生輝。最高法將做好貫徹實施民法典的各項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扎實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