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居間人變身“投資專家”,干著“喊單、帶單”非法勾當。面對這一市場亂象,上海法院亮出了“司法利劍”!
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期貨居間人宋某、佘某涉嫌非法經營期貨交易咨詢業務案,系全國首例期貨居間人非法經營期貨交易咨詢業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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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公開審理,法院現場作出一審判決,結合兩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主從犯地位和違法所得情況,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萬元人民幣;判處佘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禁止兩人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三年內從事期貨居間服務。
在庭審直播現場,上海證監局相關人員表示,通過對本次全國首例期貨居間人非法經營期貨投資咨詢案件的公開審理,為期貨居間人劃定了清晰的業務紅線,也為廣大交易者識別非法期貨交易咨詢業務提供了明確的參考依據。
一筆交易2萬手續費,“偽專家”終究“翻車”被罰
“網絡宣傳勝率高達80%-90%,一筆交易2萬手續費,相當于期貨公司收費標準的5-6倍,最終還是虧損!”
在當天庭審現場,投資者徐某以證人身份出庭時稱,因其期貨投資長期虧損,本想花重金“求助”期貨投資專家,沒想到,不僅錢沒賺到,光手續費就花了5萬元。
從本案詳情來看,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經營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案。
2019年5月,被告人宋某成立一家咨詢公司,并以該公司名義為上海、北京的數家期貨公司提供居間服務,由相應的期貨公司按80%-90%的比例向其支付居間客戶的交易手續費。2019年11月,另一被告人佘某入股20%,參與經營,并負責員工培訓、信息發布等工作。
經營期間,為牟取暴利,宋、佘兩人在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未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情況下,招募劉某(另案處理)等人擔任期貨交易分析師,黃某、胡某等10余人(均另案處理)擔任業務員,以開展期貨居間的名義變相從事期貨交易咨詢業務。
事實上,對于期貨居間人喊單帶單、代客理財等違規亂象,中期協早已出臺相關管理辦法。
2022年9月,中期協發布的《期貨公司居間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規定,期貨居間人是指受期貨公司委托,為期貨公司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中介服務。
同時,《辦法》還規定,居間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資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種、價位、方向、數量等指向明確的交易建議。也就是說,期貨居間人不得有“喊單、帶單”等禁止性行為。
但無視“鐵律”的宋、佘兩人依舊鋌而走險,指使業務員通過網絡渠道發布期貨行情分析,以承諾開戶后提供期貨交易輔導吸引客戶開立賬戶。
其后,兩人又指使分析師、業務員通過微信向客戶提供“買點”、“賣點”、“止盈點”、“止損點”等投資建議,引導、鼓勵、促成客戶交易,從而產生更多交易費。
“只要投資者買入賣出的交易頻率越高,產生的手續費越高,公司就能分得更多提成。”佘某在庭審現場稱。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截至2021年底,被告人宋某、佘某等人向多名客戶提供期貨交易咨詢服務,非法獲利24萬余元,宋某實際分得19萬余元,佘某實際分得5萬余元。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宋某退出違法所得10萬元,佘某退出違法所得5萬元。
2022年11月25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對被告人宋某、佘某提起公訴。
2023年2月7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公開庭審,并作出一審判決。
監管人士:切勿想著“天上掉餡餅”,忽視“地上的陷阱”
從全行業情況來看,上述非法經營活動并不罕見。
2022年12月,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以來處理的各類投訴中,涉及居間人的投訴占比由5%上升至45%,呈現逐年增長趨勢,此類投訴90%以上因居間人誘導開戶、喊單指導交易等超越中介人身份的行為引發。
在期貨行業人士看來,期貨居間人利用其同期貨公司的業務聯系,突破居間業務范圍,通過非法提供期貨交易咨詢建議誘導期貨交易者頻繁交易并獲取超額手續費提成,為交易者的合法權益和期貨行業的聲譽均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近期,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選取本案作為典型案件,通過上海市檢察機關庭審直播,并邀請上海證監局從事期貨監管的相關工作人員作為嘉賓進行直播解讀。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李小文認為,本案揭示了期貨居間人合法開展業務與“變相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區別,揭露犯罪人員以期貨居間人身份作為掩飾,變相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并以此牟利,警示期貨居間從業人員認清行為性質,遵守居間規定,守住法律底線,同時也提醒期貨投資者謹慎投資,必要時選擇專業的期貨投資咨詢機構。
相對于證券投資交易而言,期貨交易因高杠桿、T+0等特點,風險性更高,市場變化更快。為此,上海證監局相關人員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開戶和接受期貨交易咨詢服務應選擇經中國證監會許可設立的期貨公司;
二是入市前,應充分、完整地配合期貨公司完成投資者適當性評估,認真閱讀風險揭示書,對期貨交易的風險有清晰的認識;
三是不要輕信自媒體、財經大V的交易指導,和“帶單”服務,不要光想著“天上掉餡餅”而忽視“地上的陷阱”。
在期貨行業人士看來,本案的辦理和此次庭審直播活動體現出上海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不斷加強協作,貫徹落實金融犯罪零容忍政策的堅定決心。雙方圍繞打擊金融違法犯罪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通過直播這一廣大投資者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監管警示和投資者教育,即接地氣,又與時俱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