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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網上年貨節網絡交易提示,要求各網絡交易經營者開展經營活動時要規范促銷行為,合規經營。
2022年12月30日,商務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和中國消費者協會共同指導舉辦的“2023全國網上年貨節”正式拉開帷幕。為保障“網上年貨節”有序開展,滿足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資、藥品等供給,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網絡交易經營者開展經營活動作出5點提示。
落實法定義務。網絡交易經營者應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等法定義務,做好“亮照、亮證、亮規則”等工作,鼓勵名稱冠以“自營”“專賣”等品牌直營、授權經銷涵義詞匯的經營者,直接展示授權證書等證明材料或提供查詢途徑,營造公平透明的網絡市場環境。
規范促銷行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和促銷方案的審核,如實發布信息,明晰促銷規則,不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促銷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嚴禁“先漲價再優惠”、虛假打折、謊稱“史上最低價”、虛構“全網最低價”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有獎促銷的,不得虛構獎品數量和質量,不得進行虛假抽獎或者操縱抽獎。
強化公平競爭。不得以虛假交易、刷單炒信、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不得實施“二選一”“大數據殺熟”或者利用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妨礙干擾其他經營者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或者在交易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保障民生商品供應。網絡交易經營者應根據網絡市場特點,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民生需要,做好規劃和調配,保障糧油肉蛋奶果蔬等基本生活物資供應和配送,遵守國家禁塑限塑相關規定,節約資源,保護環境。
化解網絡消費糾紛。網絡交易經營者應落實《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等相關要求,完善售后服務制度和受理反饋機制,建立并暢通便捷的消費者投訴通道,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不得推諉拖延,妥善解決網絡交易消費糾紛,確保消費者買得稱心、用得安心、退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