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增殖放流現場。 張鐵國 攝
20日,福建福州福清市江陰鎮小麥島附近海域,檢察干警和農業執法人員將一袋袋蝦苗倒入一個塑料大桶,蝦苗們舞動著苗條的身姿,順著桶底一根粗大的水管歡快游向大海。
這次增殖放流活動,共放流5529萬尾蝦苗,源于去年5月的兩起非法捕撈案件。
每年5月至8月中旬為禁漁期。2021年5月12日18時許,魏某在禁漁期駕船在江陰港附近海域使用電拖網捕撈作業,捕獲漁獲物約5公斤,獲利約340元。嘗到甜頭的他次日晚繼續進行非法捕撈,被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執法人員當場抓獲,其捕撈的魚、蝦、蟹等漁獲物9.42公斤及捕撈工具被查扣。當晚被抓獲的還有另一名非法捕魚的漁民黃某。
經福清市農業農村局認定,這兩起案件共造成水生生物資源損害總價值近8萬元。
2021年12月,魏某、黃某因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同時,魏某、黃某分別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福清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向持有《水生苗種生產許可證》的苗種生產單位購買了5529萬尾、總價值近8萬元的日本對蝦等水產苗種,并由福清市人民檢察院監督在江陰鎮小麥島附近海域增殖放流,助力海域生態修復。
活動現場,由福清市海洋漁業技術中心高級工程師陳顏鋒帶領的專家組,對魏某、黃某2人購買的蝦苗質量規格、數量進行認真檢測統計;隨后,福清市人大代表、檢察干警和農業執法人員現場監督,實施此次增殖放流。
隨后,檢察干警向參與活動的江陰鎮干部和當地漁民開展“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法治宣傳活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