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車險市場虛高定價、保障不足、經營粗放、競爭失序等頑疾突出,飽受消費者詬病,亟待加大改革力度。與2015年和2017年兩次商業車險改革不同,此次車險改革定位為綜合改革,涵蓋交強險和商車險、條款和費率、產品和服務等,直指車險市場亂象。有專家表示,車險綜合改革從保護消費者權益出發,通過對價格、保障、服務、機制等多方面改革,為消費者提供實惠和便利。
此次改革最吸引車主眼球的莫過于車險保障內容全面擴容。具體來看,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商車險責任限額從5萬元至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元至1000萬元檔次。監管部門還將引導行業將示范產品的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指定修理廠、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
專家認為,改革措施針對性強,充分考慮了消費者使用汽車時面臨的風險和痛點。擴大保險責任和提升保障金額,消費者風險保障將更加全面,有利于激勵保險公司提升車險經營效率和服務能力,更好地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和化解矛盾糾紛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