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第二包裝大國,近年來我國商品過度包裝問題非常嚴重,引起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山大學國際金融學院教授吳培冠呼吁:“近年來電商物流迅猛發展,使商品包裝過度問題更顯突出。應抓緊推動完善國家層面的包裝立法,建立有關包裝的法律體系。”
據吳培冠介紹,2020年,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電商平臺銷售的餅干、化妝品、茶葉等商品進行包裝計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抽查的50批次商品中有12批次存在過度包裝問題。其中茶葉和咖啡包裝不合格發現率為20%,化妝品包裝不合格發現率更是高達70%。
“包裝過度是指超出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其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吳培冠指出。商品過度包裝還體現在包裝的耗材過多、分量過重、體積過大、成本過高、裝潢過于華麗。
從能源利用率來看
在吳培冠看來,商品的包裝過度會產生許多危害:,導致損耗更多的能源和原材料,若不能及時有效地回收和處理,產生的包裝廢棄物會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也會使得消費者的利益受損,使用包裝而引發的成本(如價格、稅賦、包裝的回收處理等)最終都由消費者承擔。,還會破壞市場秩序,損害綠色發展社會風氣。如果商品包裝過度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某些企業的經營重心從商品的質量轉向包裝,依靠包裝吸引顧客、占領市場,這種手段會引起其他企業效仿,致使過度包裝現象越來越嚴重,陷入惡性循環。
過度包裝如何定量界定,商家和消費者持明顯相反的態度。一些專家認為,包裝物的價值超過被包裝產品價值的1至2倍,就稱為過度包裝。中消協就曾明確指出,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價格的30%,就可判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