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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段春山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近日聯合制定《關于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工作的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在全省法院全面推開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工作,在評估涉案財產“查扣凍”適當性等方面推出創新性舉措,推動更加有效延伸司法職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據了解,《辦法》明確了涉案企業合規范圍、審查重點、適用原則和職能延伸重點,對審查涉案企業整改徹底到位、評估涉案財產“查扣凍”適當性、調整涉財產強制性措施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開聽證、判后職能延伸四個方面進行了工作創新,力促“能合規盡合規”,最大限度保障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落到實處。
《辦法》規定,全省各級法院對檢察機關根據企業認罪認罰和合規整改情況,提出的緩免或從輕處罰量刑建議,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準確,量刑建議適當,且涉案企業合規整改完成的,一般應當采納。法院作出判決后,要及時將判決結果向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對企業合規整改情況專門說明,作為行政處罰時的參考。建立判后企業回訪制度,推動企業規范發展。深入分析涉企案件犯罪成因,查找行業管理漏洞和風險隱患,提出司法建議,強化訴源治理、綜合治理,“審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