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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對外發布由住建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二手房中介費過高、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問題提出具體要求,從十方面明確監管措施,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保護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要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意見》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提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