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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與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會簽《關于建立“中華水塔”守護人+公共利益代表行政執法與公益司法協作機制的意見》,通過凝聚檢察機關與行政主管部門工作合力,探索構建“中華水塔”守護人+公共利益代表的生態公益司法保護協作新機制。
意見指出,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協同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銜接,加強協作聯動,深化日常溝通,高質效服務保障保水養水、治水用水、興水利水、愛水護水全鏈條的“中華水塔”守護人體系建設,合力構建人水相親、和諧共生的水生態保護格局。
《意見》要求,要依法能動履職、不斷強化司法辦案,聚焦長江、黃河、瀾滄江青海流域三大干流,依法辦理非法排放工業廢水、農田污水、工業廢棄物、生活垃圾和禽畜糞便等造成水污染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嚴厲打擊非法采礦洗礦、非法侵占林地、破壞森林資源、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捕撈水生動物等環境資源犯罪;依法懲治在推進流域礦山尾礦、采煤沉陷區等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中的公益損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