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要求與評價〉(LB/T 075-2019)實施工作的通知》,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認定,66家單位為第二批國家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包括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開展實地評定的9家單位和2022年申報的57家單位)。
其中福建2家單位入選,分別是:
具體名單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文明旅游示范單位要求與評價〉(LB/T 075-2019)實施工作的通知》,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認定,66家單位為第二批國家級文明旅游示范單位(包括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開展實地評定的9家單位和2022年申報的57家單位)。
其中福建2家單位入選,分別是:
具體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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