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陳家東 資料圖
4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了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問題。
根據通報,2013年至2022年,陳家東先后收受禮品折合共計72萬余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家中、公司內部餐廳或高檔酒店安排的宴請,飲用高檔酒水;為追求短時間內出“政績”,盲目決策新建6座驛站,建成后大多逐漸荒廢;設計并建設歌劇院項目,因投資規模太大、不符合實際,最終淪為“半拉子工程”。陳家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959年8月出生的陳家東是福建長樂人,早年在福建省林業系統任職,曾任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3年12月明確為正廳級干部。此后,陳家東歷任寧德市委副書記(正廳級)、福安市委書記,寧德市委副書記、市長,2010年5月任福建省林業廳廳長、黨組書記,2013年8月調任漳州市委書記。陳家東于2016年12月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次年1月當選為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2年2月,陳家東被查,8月被“雙開”。
經查,陳家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人民至上原則,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不認真履行“一把手”管黨治黨職責,嚴重污染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侵吞國有資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此番通報披露了陳家東“雙開”通報中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具體事宜。
今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